限 时 办 结 制 度
(一)限时办结制度,是指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,依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规定,对其管理服务的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结的制度。
(二)限时办结规定:
1、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,应严格执行;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,应结合实际确定办理时限,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。已向社会承诺的,必须在承诺办理的时限内办理完毕。
2、对即办事项,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、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的情况下,要即时予以办结。
3、因故不能按时办结需要延长期限的,须事先经本单位领导批准,并要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和时间告知服务对象。无故超过承诺服务实现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及相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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